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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管理制度(试行)

一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实验室安全及日常行为规范

1.        实验操作时应穿好实验服,戴好防护用具。保证人身安全、不得带来安全隐患。

2.        实验室避免使用明火,易燃溶剂加热时,须在水浴或者沙浴中进行,电炉使用完毕,冷却后方可收入实验柜中。

3.        充分熟悉安全用具,如灭火器、急救箱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。安全用具不得移作它用。

4.        安全用电,不得用湿手、湿物接触电源及开关,实验结束及时切断电源。

5.        所有药品、标样、溶液等标识内容清晰明确,禁止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符的试剂。

6.        使用腐蚀性、有毒有害性或者挥发性的强酸强碱、试剂以及水样等时,均应在通风橱内操作,并提醒他人做好防护,使用完毕及时清场,洗净擦干瓶外壁。

7.        不得私自将药品、试剂等带出实验室。

8.        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,或将餐具等带入实验室;严禁将实验器皿当作餐具使用。

9.        实验台最顶层的台面均为公共区域,放置耗材和公用器皿如容量瓶、锥形瓶、比色管等,公用实验器具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至原位,容量瓶仅供配制溶液使用,不得用作贮存容器,不得长期占用。

10.    药品柜和冰箱中的药品及试剂等取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至原位。

11.    不得随意向冰箱中放置溶液,需进行申请、登记,并做好标识,过期后及时取出。

12.    节约水电。每天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,停水关灯,锁好门窗。

13.    实验室的钥匙不得私自转借他人,毕业时须将钥匙归还。钥匙遗失应尽快报告给实验室负责人。

14.    实验室及仪器室均已安装自动闭门器,严禁用物品将门挡住。

15.    固废以及废液及时分类回收,废液不得直接倒入下水道,不得任意混合各种化学试剂,以免发生意外。

16.    实验室化学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,化学垃圾不得随意倾倒。

17.    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,走道畅通,设备器材摆放整齐。

18.    个人实验区域的实验台需干净有序,公共区域使用完毕后及时清场,不得在公共实验区域长期堆放实验药品或容器;每周负责的值日生应及时打扫实验室,保证值日周内实验室的卫生;对于实验台面脏乱差的个人区域,值日生有责任联系其及时打扫清理。

二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低值仪器、试剂、耗材管理办法

1.        实验室各类小型仪器如摇床、烘箱等不得长期占用,使用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使用完毕后,样品瓶(管)等须及时取出并关机复位

2.        移液枪均不得用于移取浓硫酸、浓盐酸、浓硝酸等强腐蚀性、挥发性的溶液。移液枪用完之后要调回最大量程,避免弹簧长时间处于压缩状态引起精确度降低。

3.        天平使用完毕后及时清零,称量纸放纸入垃圾桶内,药品、试剂和实验器具及时带走,擦净药匙并清场。

4.        干燥箱内不得烘干易燃易爆的物质,不得长期存放样品。使用完毕及时关闭电源,尽量避免过夜使用,如需长时间开机,需做好标识,并提醒他人。

三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大型仪器管理办法

1.        样品前处理应在实验室内完成。仪器室内禁止配制样品。

2.        A436A438A427等仪器室的大型仪器采取网上预约制,各仪器分配给研究生专人管理,仪器负责人负责仪器的日常维护。

3.        仪器负责人:液相色谱仪—金晶,自动固相萃取仪—李泽锴,ICP—程加德,离子色谱仪、流动分析仪—李俊,荧光倒置显微镜—谭露,气相色谱仪—罗干,三维荧光—谭露,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,TOC—王正,激光粒度仪—朱海啸,气相色谱-质谱仪、生物毒性测试仪—吴一凡,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-谭露,全波扫紫外分光光度计李启蒙,电化学工作站甘玲。

4.        使用人需使用人使用仪器前应告知仪器负责人样品的性质、浓度和前处理等信息,仪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在预约平台上登记预约,预约完成后领取钥匙,严禁擅自使用仪器。

5.        为保障仪器的有效使用,请预约者认严格遵守预约时间,因故不能在预约时间内测试者,请提前一天取消预约。

6.        使用者应根据测试需求预约,并遵守预约时间使用仪器,以免浪费机时。使用结束后如实反馈使用情况,记录仪器状态。

7.        仪器使用完毕后及时登记台账。并将钥匙归还,不得将钥匙转借他人。

8.        使用期间仪器出现任何故障或问题,使用者应及时通知实验室管理老师或仪器负责人,以便尽快维修,隐瞒不报者将被追究责任,加重处理。

9.        使用者须经过仪器负责人的培训后方可独立使用。

10.    独立使用仪器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和安全卫生制度,严格按培训的操作规程使用仪器。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仪器损坏、影响性能者,本人将被取消两周的仪器使用资格并组内通报批评。

11.    不允许带任何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,否则出现故障将追究授权人员的责任。进入实验室之后,请务必关好门。若发现有违规人员,将视情节取消相应时间的测试资格,造成安全事故、仪器损坏或故障的将追究其责任。

12.    使用者应保持仪器室的卫生整洁,测试完毕请及时带走自己的样品,清理桌面及电脑桌,仪器室不负责保管样品。因不拿走样品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。

13.    严禁仪器负责人及使用人员擅自将仪器借于他人使用,如因此类行为造成的后果由借用人与使用人共同承担。

14.    其他课题组人员借用仪器时,还需提交书面申请,内容包括注明仪器借用人,用途及原因,借用时间,使用机时,待测样品信息等,并指导老师签字。经实验室管理员审核并在预约平台上预约通过后,方可至各实验室老师处领取钥匙。

15.    严禁借用人员未经预约及审核擅自使用仪器。

16.    借用人使用前需经仪器负责人确认仪器状态。

17.    测试完毕及时带走自己的样品,清理桌面及电脑桌,登记仪器使用记录、记录仪器状态,并经仪器负责人确认,交回钥匙。

18.    为提高仪器利用效率,原则上仪器借用不得连续超过2天,2天(不含)以上需实验室管理员根据仪器测试情况安排空闲机时。

19.    借用人须在仪器负责人指导或监督下使用仪器。

20.    借用人需在本课题组内选出一人为测试时的共同责任人,共同承担测试责任。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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